(三)要加大旅游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各级旅游部门要会同公安、卫生、劳动等部门加强对景区(点)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治安、食品卫生、消防设施、旅游娱乐设施及景区游步道、索道、宾馆、饭店的管理,严厉打击扒窃、偷盗等行为,防止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严禁娱乐设施超负违章运行,千方百计防止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四)各级旅游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进一步发挥旅游质监队伍在旅游市场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执法监督,节假日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投诉,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要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爱护文物。对破坏旅游资源环境和扰乱旅游秩序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五、要完善社会综合服务,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一)餐饮业要适时做好优质服务并抓好食品卫生工作,严禁欺客宰客、随意涨价。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要完善商贸、银行、邮电等社会服务。商业网点要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并视情况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要大力开发旅游商品,满足游客购物需求。银行、邮电等部门要逐步添置磁卡电话、自动取款、通存通兑、网络信息等设备,进一步搞好便民服务。对景区停车场小、公共厕所不足的问题,各地要抓紧解决。
(二)庐山、井冈山、龙虎山、三清山以及各省级风景名胜区要结合当地卫生区域规划,建立医疗点或医疗急救中心,及时进行医疗及救治。
(三)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要着手研究建立健全紧急救援系统,供发生紧急情况时开展救援工作。
六、建立江西旅游信息系统,做好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由省旅游局会同省统计局建立旅游信息统计制度和预报系统。争取各地市旅游局及重点县(区)旅游局在“十一”前能与省旅游局实现信息联网,以便及时掌握客源流向、流量,合理调控旅游市场,准确上报统计结果。在统计过程中,交通(铁路、民航、公路、水运)、重点旅游城市、景区(点)、商业等单位应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七、要抓好新闻宣传报道,准确反映假日旅游情况
新闻单位要抓好假日旅游宣传报道,以形成有利于假日旅游发展的舆论氛围。对假日旅游的宣传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生动形象地宣传我省发展假日旅游的先进经验。对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也要本着有利于改进工作的要求予以曝光,如实报道。江西日报、省电视台、省人民广播电台要开辟假日旅游专栏,及时发布由省旅游局、省统计局提供的旅游信息,反映旅游情况,引导旅游行为。同时要充分发挥中央驻赣新闻单位的作用,大力宣传江西的旅游资源。
八、要重视抓好入境旅游,争取国际国内旅游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