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重点
(一)解决重点问题。主要是:娱乐服务场所中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营利性陪侍活动严重的问题;娱乐服务场所管理措施不到位、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宾馆、饭店电话骚扰旅客的问题;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活动的问题;执法人员对娱乐服务场所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视而不见、失职失察甚至充分娱乐服务场所非法经营活动的“后台”、“保护伞”的问题。
(二)整治重点场所。主要是:歌舞娱乐、桑拿洗浴按摩、录像放映、美容美发、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宾馆、饭店等娱乐服务场所。
(三)整治重点地区。主要是省辖市及县城。省公安厅、监察厅、文化厅、工商局将联合对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及南康市、信丰县、乐平市、高安市、萍乡市安源区和三清山风景区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重点地区,并报省公安厅。
三、主要措施
(一)摸清底数,压减总量。各地要对本地区娱乐服务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摸清各类场所的数量、规模、性质、经营方式、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构成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全面压减歌舞娱乐、桑拿按摩等场所的总量。
一是自国办发〔2000〕48号文件发布之日起,各地一律不再审核审批新的歌舞娱乐、桑拿洗浴按摩、录像放映等娱乐服务场所。新建宾馆饭店确实需要配套娱乐、服务设施的,要按照规定从严审批。
二是对现有的娱乐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大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和处罚力度。
1.对无证照经营的娱乐服务场所,由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并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对没收的带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一律集中销毁。
2.对证照齐全的娱乐服务场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这次专项行动提出的要求,在8月31日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审核、登记过程中,对硬件设施、消防安全、经营人员不符合法定条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娱乐服务场所,公安、文化部门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3.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歌舞娱乐、桑拿洗浴按摩、录像放映、美容美发、茶座、酒吧、网吧等场所的压减比例。仍具备经营资格的娱乐服务场所,不得转租、转包或变相转租、转包;桑拿洗浴按摩、录像放映、美容美发场所设置了包间、隔断、贵宾房、房中房的,要一律拆除。桑拿洗浴按摩场所按摩厅面积不足100平方米、按摩床位少于20张的,录像放映场所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要一律关闭。对放映宣传反动、淫秽、迷信、暴力等内容的非法音像制品的录像放映场所,要依照有关规定坚决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放映家庭专用的音像制品的录像放映场所,由文化部门责令停止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