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根据全省五大农村经济类型区的不同特点,本着资源、资产、资金、技术集中的原则,面向市场,发挥优势,确立龙头企业的发展重点,加快构建大(大规模)、高(高科技)、外(外向型)、新(新机制)、多(多种经济成份)的龙头企业群。农区(粮食主产区)要重点围绕粮食和畜产品等大宗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发展龙头企业。牧区半牧区要发挥畜牧业生产优势,重点发展以加工和经营畜产品为主的龙头企业。山区半山区要从资源多样性的特点出发,突出发展绿色食品、山特产品、特种养殖产品、北药开发等龙头企业。城市郊区要面向城市需求,重点发展以加工和经营蔬菜、乳肉、水产品等为主的龙头企业。边境地区要以出口创汇为目标,重点建设外向型的加工和市场营销龙头企业。各地要从当地的区位优势出发,制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规划。要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向小城镇和省级乡镇工业小区集中。抓住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典型示范等手段,使龙头企业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各具特色的产业化经营格局。
(二)深化改革,增强龙头企业活力。要明晰龙头企业产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对国有和集体所有的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对不具备条件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要通过承包、租赁、兼并、出售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鼓励非国有、非公有企业买断或控股国有、集体所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私营、合资、外商独资等非公有制的龙头企业,尤其要引导和鼓励农民参与龙头企业建设。加快企业内部改革,提高企业的决策和管理水平,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最大限度在挖掘提质降耗增收节支的潜力。要按照“优化资源、集约经营、规模发展”的方向,以大型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名牌产品为依托,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在粮豆、乳制品、马铃薯、亚麻、山特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中组建在国内外有影响、有优势、有规模的龙头企业集团,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存量资产向名牌聚集,向优势靠拢,实现规模经济。
(三)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科技含量。龙头企业在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技术创新中,要坚持正确的方向:不仅要贴近我省龙头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而且要追踪世界农产品加工技术发展的前沿;不仅要重视开发研究,而且重视科研成果的迅速转化;不仅要重视常规技术,而且要发展高新技术;不仅要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而且要注重产前、产中、产后技术的集成配套。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组织具有一定高新技术开发能力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采取联合、转让、挂靠等形式,参与龙头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开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科技含量,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促进龙头企业的科技进步。新上项目要坚持高科技、高起点,搞好项目的前期论证。要实施名牌战略,组织联合攻关,通过创一个名牌,激活一个企业,带起一片产业。强化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技术人才的引进,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投身龙头企业建设主战场,支持以技术参股入股,自办或联合兴办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一体化的龙头企业。
(四)广开投资渠道,多形式发展龙头企业。要加在对外开放力度,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积极组织具有发展潜力的开发项目和投资回报率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对外招商,吸引省外和国外资金参与我省农业资源开发,主动接受全球经济重组过程中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我省转移。充分发挥农民的投资主体作用,引导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和农户增加对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投入。千方百计吸引中心城市的大中型工商企业、个体私营业者和闲散资金投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城市资金向龙头企业聚集。龙头企业可以通过吸纳法人股、职工股筹集发展资金,同时要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重点企业积极争取股票上市,募集社会资金。要通过改造一批有希望的,搞活一批有潜力的,挂靠一批外地的,引进一批国外的,发展一批非国有的等途径,促进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