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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关于建设统测统配示范县推广平衡施肥技术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示范县建设标准和内容
  1、示范县
  按照树立区域样板,重点地区相对集中,作物种植具有代表性和名特优基地县,技术推广队伍健全、人员素质高、力量强,技物配套服务有一定基础等原因,确定示范县。首批确定30个县(区)为“统测统配”示范县,以后每年增加5个县,到“十五”末全省示范县建设达到50个左右。首批30个县(区)为:榆林市、宝塔区、富县、铜川市王益区、耀县、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大荔县、临渭区、蓝田县、高陵县、阎良区、三原县、秦都区、泾阳县、礼泉县、杨陵区、扶风县、宝鸡县、岐山县、凤翔县、汉台区、城固县、勉县、南郑县、安康市、旬阳县、洛南县、山阳县。
  2、示范县建设标准
  通过5年实施,化肥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地力水平提高一个等级(50公斤/亩);有机肥施用面积占总播种面积60%,“统测统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80%,配方肥料施用量占总化肥用量20%,农作物秸杆还田量总量30%以上。
  土肥化验室通过省农业厅行业资格认证,建立耕地肥力监测网,年统测土样不少于100个,及时发布耕地质量报告、墒情动态和化肥质量状况等土肥信息。每县建设配肥站1--3个,年加工配方肥料3000--5000吨。全县技术、物资等综合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重点示范村达到90%以上。
  3、建设内容及要求
  加强土肥化验室建设。要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补充和更新,稳定和加强测试人员,提高测试社会化服务功能。每年要分区域测定土壤耕层厚度、有机质、速效氮磷钾含量,定时定点测报土壤墒情,加强对市场化肥质量的监测。
  搞好“配肥站”建设。“配肥站”的作用就是生产加工配方肥料。要以县(区)土肥站为主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建设,在统测土样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配方,实行定向加工、定点供应配方肥料。
  建设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是实施“统测统配”、推广平衡施肥技术的主阵地。每县要选择5--10个行政村作为示范基地,树立典型样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确定专人负责,搞好档案记载,树立标牌,公布服务项目和内容等。在地力建设上要突出增加有机肥投入量和施用面积,广辟有机肥源,充分利用各类农作物秸杆发展生物腐熟堆肥,探索商品化有机肥开发。坚持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坚持技术和产品同步推广。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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