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利用外资来源和主体多元化。巩固港澳、日韩以及东南亚等传统引资国家(地区),加大对台招商工作,发挥我省对台经贸合作在地缘、人缘方面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台湾企业到我省投资。重视北美、欧盟等发达国家地区的招商,根据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瞄准国际上产业对应的跨国公司,积极发展与跨国公司的交流和合作,吸引跨国公司到我省设立研究开发中心。积极鼓励我省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配套协作,进入跨国公司的产业和营销网络。要实现引资主体多元化,今年要在继续鼓励国有企业、集体乡镇企业利用外资的同时,争取在民营企业利用外资方面有更大的进展。积极引导我省民营企业更多地通过利用外资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走向国际市场,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增强竞争力。
(三)大力推进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培养浙江经济新的增长点。
高起点、高标准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和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发挥省政府贴息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抓住国家增加投资、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积极利用银行贷款,加大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使开发区基础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体制创新的先导、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基地、浙江经济新的增长点,发挥应有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抓好重大项目投资促进工作,突出产业发展特色。全省开发区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产业选择上要突出重点,有所取舍,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要把引进项目作为开发区工作的生命线,采取更加灵活、更有竞争力的招商策略,推动大项目招商。特别是对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利用外资大项目,各级要建立领导、部门和项目业主或基础上所在开发区组成的协调小组,帮助协调解决在洽谈、审批和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国家级、省级重点开发区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应有更大的作为。
发挥开发区体制环境综合优势。继续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发〔1999〕230号)精神,实现开发区从主要依靠政策优势向主要依靠综合环境优势的转变,实现从注重规模向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实现从土地经营到资本、技术经营的转变。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考核制度,实行优胜劣汰。今后原则上不再增加开发区总量,对长期名不符实的开发区要进行调整。进一步搞好嘉兴开发区封闭式管理试点,继续推进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立出口加工区的工作,争取在今年取得较大的进展。同时进一步发挥我省开发区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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