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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

  高等学校所在地政府要积极协调、统筹规划,支持投资者在学校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主要为学校服务的社会化后勤服务园区,实行学校后勤服务社区化。后勤服务园区要做到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实用,富有特色。
  四、实施步骤和方式
  (一)转制剥离阶段。到2000年底以前,全省高等学校转变后勤现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建制地剥离现有后勤服务人员及相应资源,组建后勤服务实体,形成学校与后勤服务实体之间甲乙方契约关系。学校(甲方)就后勤服务需求提出计划,与后勤服务实体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后勤服务实体(乙方)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保障,主要职能包括: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积极筹措资金,兴建服务设施,开办服务项目;合理调配资源,开展经营活动,拓宽经营市场;按照企业化管理制度要求,制定人事、分配、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后勤人力资源综合开发,安置、消化学校后勤现有正式职工,做好培训、转岗等工作;积极为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提供中介服务等。
  (二)集约经营阶段。到2001年底以前,在高等学校相对集中的设区市,以条件较好、力量较强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为龙头,组建集约化、专业化、产业化的后勤服务集团,承担本地区范围内高等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实现校际间区域联合及学校与社会的联合;到2002年底以前,高等学校实现后勤集约化经营,完成与市场的融合,达到社会化改革的目标。
  各学校分离出来的后勤服务实体,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一般都应通过以下方式,融入成立的区域性后勤服务集团:
  并入方式:后勤服务实体征得学校同意后,与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签定协议,将分离后的后勤服务实体直接并入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学校原用于后勤服务的资产,无偿交给或以优惠价租赁给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使用,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根据协议为学校提供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托管方式:由高等学校确定托管范围、内容和服务标准,将某些后勤服务项目委托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经营管理,并与其签订协议。学校监督检查后勤服务质量,为受托方进入学校管理和服务提供便利,并按协议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联办方式:学校后勤服务实体可以与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合作,组成联办实体,由双方共同管理。
  连锁方式: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可利用学校后勤服务实体的人员和设施、设备等,在学校设立教育超市、开办连锁餐厅等服务网点,学校后勤服务实体不再经营同类项目。
  除以上方式外,在保证学校稳定、提高资产效益和后勤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将部分后勤项目,以协议方式交社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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