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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三)准确把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所处的历史阶段及其发展方向。随着新世纪的到来,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显著特征是:生育率达到更替水平以下;低生育水平受多种因素影响且不稳定;人口的低增长率与高增长量并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迅速增长;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联更加密切;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势在必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发展的方向就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控体系和管理机制。
  学习《决定》,当前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区县局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学习。要把《决定》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团校及各部门培训中心,要把《决定》作为培训干部的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各级宣传部门要主动做好工作,利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特别要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宣传主题,使《决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学习,使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决定》的重大战略意义,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并明确每一项具体要求,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改革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对党和国家、对群众利益、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未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立足首都实际,以改革创新的科学态度,确保《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首善、创一流”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要实施“首善工程”,以确保到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总数控制在1468万人以内(其中户籍人口总数控制在1210万人以内),常住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和3‰左右,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育龄夫妇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人口结构得到改善。要努力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城区2000年、近郊区2002年、远郊区县2005年基本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人口分布趋于合理,城市化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做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逐渐形成良性循环。
  (一)进一步加强人口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口问题的宏观调控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人口问题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战略性,各级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加强和完善人口宏观调控职能,把人口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共同研究,统筹决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土地、企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户籍、劳动、教育、财税等制度和改革措施时,要统筹考虑,注意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发展计划部门要做好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人口年度计划的审定、下达工作。计划生育部门要在制定人口规划、规范工作制度、做好部门协调的同时,组织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加强计划生育宏观决策研究和前瞻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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