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三)根据市场需求,在粮食主产区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促进粮食转化、增值。对重点粮食精深加工项目,要给予贴息贷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积极支持和鼓励现有的粮食加工转化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资产重组等措施,建成一批技术先进的粮食精深加工转化项目,开发新产品和发展优质名牌产品。
  八、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增强企业竞争力
  (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粮食购销企业必须真正做到政企分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国家粮食政策的贯彻落实,监督、引导国有粮食企业搞好流通,指导粮食企业加快自身改革,但不得向企业摊派费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不得兼任粮食购销企业的职务,不得干预企业的正确经营活动。
  (二)切实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身的改革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组织形式,加快经营机制转换步伐,严格按照经营业务量合理定员、定岗,加大下岗分流力度,降低经营成本,增加市场竞争能力。当前,应抓住各地交通运输趋好的有利条件,下决心撤编、收缩一批布局不合理、经营量小、费用高的粮站(点)。粮食营销要逐步走规模化、集约化的路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人事、劳动机制要与市场运行机制相适应,实行竞争上岗,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可以向社会公开招聘,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充实到领导岗位。
  继续抓好富余人员的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安置工作,积极引导粮食企业职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各级政府要采取各种扶持政策,帮助下岗分流人员再就业,在银行贷款、税费减免方面予以优惠,切实把下岗人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障和再就业体系。
  (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从今年起,要加大扭亏增盈工作的力度,切实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使粮食购销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强化经营意识,增强效益观念,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促销方面迈出扎实的步伐。明确各项考核指标,严格进行年度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挖掘潜力,把过高的经营成本降下来,实行内部承包,责任到人,指标到人。在收入分配上实行绩效挂钩,拉开差距,充分调动企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加强对企业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同时,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国发〔1999〕20号)中关于“对于原附营业务占用贷款中仍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担的部分,实行停息挂帐”的政策,减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负担。各级人民银行要牵头对这部分贷款进行清理、认定,确保停息政策落实到企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