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宣布失效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协办关于
我市服务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0〕42号 二000年六月六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经协办《关于我市服务参加西部大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
关于我市服务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000年四月二十七日)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战略思想,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推动我市服务和参与西部大开发,现就我市服务参与西部大开发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思路
实施西部大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统揽全局,面向新世纪做出的重大决策,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深远的政治意义。是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和边疆安全的战略举措;是扩大国内有效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适应世界范围内经济结构调整,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迫切要求。对天津来讲,积极服务参与西部大开发,既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在新时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契机,更是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实现全面上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重视并及时抓住这一机遇,主动将自身的发展纳入全国东西部协调发展的大格局中,依托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对西部的支持力度,加快开发和抢占西部的广阔市场,努力实现与西部地区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我市服务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工作思路是:确立一个指导思想,明确两条原则,实现三个转变,实施四大战略,在全力支持西部地区大发展的同时,加速自身发展,求得“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