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每年资助100名残疾儿童学完6年小学。
每年从我省“爱心行动”筹集的资金中划出一部分经费,用于资助四川省贫困地区100名残疾儿童小学6年的基本学习费用。
(六)组织学生开展“手拉手”活动,捐赠物品。
组织对口支援学校学生开展“手拉手”活动,让学生把用过的书本、多余的文具及衣服等物品,捐赠给对口支援学校的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对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重要性的认识。
(七)推动浙川两省教育系统的交流。
通过不定期的互访,包括举办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研讨会等形式,互相切磋和交流,进一步加深相互了解、相互配合,加强浙川两省教育系统的合作,共同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学校对口支援的期限和要求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学校对口支援工作暂分为两期,每期两年左右。
我省对四川省学校对口支援工作,从2000年秋季开始启动。第一期100所对口支援学校由杭州、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和台州7个市按学校对口支援计划(见附件)组织选定。各地应选择办学思想端正、师资力量强、教育教学质量比较好的学校,作为我省对口支援的学校。宁波市的学校对口支援工作,请按照教育部等6部委文件精神,参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自行组织进行。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学校对口支援工作
(一)我省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省政府对口帮扶办公室协助,省委组织部、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共同参与,共同组织实施。
(二)各地要把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定相应的部门和专人负责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实施,抓紧制定学校对口支援工作计划,选择好对口支援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支教人员的选派,并加强对支教人员进行支教政策方面的培训教育,帮助支教人员正确对待支教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对口支援工作情况的宣传,以取得广大师生的理解和支持,并定期检查各校对口支援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地要不断总结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切实加强与四川省的对口协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迅速、妥善地加以解决,有关情况要及时报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对口帮扶办公室。
(三)各地学校对口支援的工作计划和确定的对口支援学校名单请于6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
附:浙江--四川两省第一期学校对口支援计划表
附: 浙江--四川两省第一期学校对口支援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