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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若干意见

  (十七)积极鼓励发展风险投资,拓宽高新技术产业的融资渠道。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包括资金筹措、风险防范、投资撤出机制,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以民间和企业资金为主,政府积极扶持,抓紧组建一批专业性和综合性的风险(创业)投资公司,并创造条件争取国家批准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经批准设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及其所投资的高新技术项目,享受省有关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风险投资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大力支持风险投资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国内外资本市场特别是科技板块上市,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我省产权交易市场,扩大风险投资的撤出渠道。吸引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和投资机构来我省发展风险投资。注重风险投资观念的宣传,增强企业和民间的风险投资意识,建立有利于风险投资的考核评价机制。
  各类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信贷杠杆的作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平,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授信制度,开拓信贷品种,扩大科技信贷投入。要进一步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贷款支持力度,尽快研究提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办法。
  (十八)千方百计引进、培养人才,充分调动、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人力投资和人力资本的作用和意义,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性劳动价值的社会氛围,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通过各种途径招贤纳才,对国内外高素质人才特别是留学人员来浙领办、创办科技企业的,要积极给予创业支持,提供优惠服务。要加快实施“151人才工程”,通过多种渠道尽快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特别要注重培养既懂技术又善于经营管理、勇于创新创业的复合型人才。广大科技人员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求实创新和拼搏奉献的精神,不断为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十九)改革科技管理和成果评价、奖励制度。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面向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全社会科技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服务。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项目和成果的认定工作,加大扶持力度。科技事业费的安排,要变养人为办事,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进行主动设计,确定重大科技项目,组织跨地区、跨单位、跨学科的联合攻关。科技项目管理要引入竞争和监督机制,大力推行科技项目招投标和中介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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