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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计委关于做好200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努力抓好国债续建项目是今年投资工作的重点,要继续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做好今年新增国债项目准备工作,全力争取中央资金和项目。各地、各部门要努力压缩经常性开支,确保国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工程进度,力争大部分在建项目在年内建成投产。要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国债项目的资金管理。要保证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投资计划,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都不得在地区之间和项目之间随意调整及改变建设内容,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挪用、挤占、截留、侵吞国债建设资金。各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国债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等环节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自查自纠,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避免因资金管理不当影响项目进度,甚至影响全区争取和使用国债资金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切实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层层把关,把保证工程质量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约束,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管理,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使每一项工程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当前做好投资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投资增长。计划部门要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力量审核项目,尽快核转下达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要按照项目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减少建设资金在各级财政的停留时间。针对一些项目特别是新增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较差的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不能对国债资金存在依赖思想,要尽最大努力克服困难,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努力加快工程进度。金融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大力支持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对涉及本部门、本地区的国债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特别对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电网改造、公路建设等项目,要全力给予支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宽松有利的外部环境。
  四、进一步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投资65亿元,占全年全社会投资预期总规模的43.3%。其中:农林水利项目11亿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26亿元;邮电项目5亿元;城乡电网改造4亿元;城市建设5亿元;房地产投资14亿元。在自治区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中有10个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它们的进展对我区完成今年投资计划关系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建设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加强工程管理,全力加快工程进度,充分发挥投资主导作用。特别是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沙坡头水利枢纽、石中高速公路、古王公路、城乡电网改造、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要确保顺利完成2000年投资计划。重点预备项目要抓紧开工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要尽快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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