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开发体系,全面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结合,首批先组建8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钽铌、石膏、生物制药、煤炭深加工、节水农业、畜禽良种选育与胚胎移植、林果花卉快繁、环保),促进科技成果成熟化、工程化、产业化。支持大企业集团到人才聚集的中心城市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和技术咨询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把研究机构办到海外的人才“硅谷”去。依托技术开发中心聚集一批高素质科技人才,抢占国内同行业技术制高点,成为我区特色产业开发的重要力量。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也要建立自己的技术开发机构,并在技术创新活动中建立合作关系,成立技术创新联盟。
(五)仍需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重点实验室由自治区科委合同自治区编办和主管部门按照新的目标任务重新审定事业编制。重点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领导、主任负责为主要内容的现代科研院所管理体制。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及本单位的代表组成。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和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的新型运行机制。全面推选岗位聘用制,可自主决定内部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比例和岗位设置,竞争上岗;逐步实行用人合同制,对学科、学术带头人或重要业务骨干,可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制定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及产权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六)积极扶持一批科研机构发展成科技服务与中介机构。要引导建立各种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技术评估和技术经纪机构,为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服务。积极发展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技术、市场营销、信息、人才、财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服务,也鼓励科技人员创办这类机构。
完善我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由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和涉农企业紧密结合的专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农业科研机构要面向农业生产,农业科研成果要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打破行政地域界限,积极发展龙头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与农户紧密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模式;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引导广大农户及时调整生产结构,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经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的技术认证和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标准化和行业检测机构,由自治区编办会同有关部门重新核定事业编制。
(七)配套改革科技投入方式。凡能够实行招标的项目,都应采取竞争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承担单位,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平等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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