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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直党政机关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对分流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体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分流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流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人员多、时间长、任务重。各部门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尤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要尊重分流人员的意愿,制订可行的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衔接。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自治区设立分流人员培训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和协调。
  (二)学习和培训费用。凡是纳入统一规划的培训,包括统一安排和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自治区财政统一安排。各高校应本着勤俭办学、为自治区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培训积极作出贡献的精神,编制合理的经费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进行统筹,财政厅届时按有关高校、培训机构实际承担的任务量核拨。
  (三)加强对学习和培训工作的管理。承担学习、培训任务的高校和培训机构,要按有关规定对学习和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各部门要及时了解分流人员的思想动态,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培训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注重实效。要针对自治区党委、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的需求,选择培训教材,设置专业课程,确保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学习和培训结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培训合格的人员发给相应的结业或毕业证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承认相应学历或授予相应的学位。
  五、学习和培训人员在学习培训期间的待遇及培训后的安排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自治区区直党政机关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计划表
  附件二:自治区区直党政机关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经费参考标准

附件一:  自治区区直党政机关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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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和培训形式 │学制(年)│  承担学校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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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向专业培训 │  1  │区内外高等院校、宁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 (自定人数)  │    │党校(行政学院)、有关│         │
│        │    │干部培训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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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人学历教育 │    │          │参照成人高校统一招│
│  (共140人)  │    │          │生学校专业目录(脱 │
│        │    │          │产学习)      │
├────────┼────┼──────────┼─────────┤
│攻读研究生课程班│ 2-3  │          │教育、医学、工商管│
│  (共60人)  │    │          │理、法律、经济学、│
│        │    │          │金融、市场管理等 │
├────────┼────┼──────────┼─────────┤
│ 研究生学历教育 │  3  │根据报考情况,由区内│         │
│  (暂定40人)  │    │外高校负责接收   │         │
├────────┼────┼──────────┼─────────┤
│  出国培训  │  2  │待定        │管理类、工程类、医│
│  (共60人)  │    │          │学类、经济类、信息│
│        │    │          │网络类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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