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行政运行机制。政府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需要自治区政府解决的问题,应先由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协调工作,协办部门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原则上不再承担具体的协调任务,主要履行审核把关、督查落实和跟踪调研职能。
三、调整机构
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调整的重点是加强综合经济部门和执法监管部门,精简、撤并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适当调整社会管理部门和政务部门,建立与国务院机构框架大体协调的具有民族自治区特点的政府组织机构。
(一)综合经济部门
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发展计划委员会。
不再保留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其职能划给相关部门。
保留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厅。不再保留国有资产管理局,其职能并入财政厅。
(二)专业经济管理部门
林业厅改为林业局,为政府直属机构。
粮食局改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不再保留农业厅、畜牧局、乡镇企业局,组建农牧厅。
不再保留重工业厅、商务厅;医药总公司、石油化学工业总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冶金工业总公司、农业机械化总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其行政管理职能划给相关部门。
不再保留煤炭工业厅。
保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交通厅、建设厅、水利厅。
(三)执法监管部门
技术监督局更名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政府直属机构。
地方税务局由部门管理机构改为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政府直属机构。将药政、药检和药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划入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工业的行业管理职能由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
保留环境保护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方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自治区以下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体制实行双重领导,以市(地)、县(市)政府为主。
(四)社会管理部门和政务部门
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厅;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厅。
广播电视厅更名为广播电影电视局,为政府直属机构。
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体育局,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参事室并入办公厅,挂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新闻出版局与人民出版社实行政事分开,改为政府直属机构,挂版权局牌子。
不再保留人事劳动厅,分别组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