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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开展“三重一大”打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我区近几年来打假工作的实际和假冒伪劣产品造成危害的程度,确定农用产品、食品饮料等6类制假售假产品为重点打击对象;确定18个辐射面广、数量大、问题多的商品批发市场作为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市场整治和监控的重点;确定10个具有一地一品制假售假严重的区域作为全区质量技术系统实施小区域治理的重点。依法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大案要案的范围见附件)。
  四、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加大打假工作力度
  各地、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的打假工作责任,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各自的“三重一大”打假工作具体方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抄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精心组织,严厉查处,跟踪监督,综合治理。运用多种手段(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舆论的)、采取多种方式(打击、治理、教育、管理),多管齐下,在一定限期内抓出“三重一大”打假工作成效。同时还要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一)对自治区确定的10类重点市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按季节和群众反映情况,选择若干种重点产品组织统一全行业的专项治理。各地、市、县还要结合本地区情况,对10类重点市场中的某种产品开展小区域整治。
  (二)对自治区已确定的18个重点市场、10个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应立即商请政府,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要逐级建立打假治劣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定期考核。制定计划、方案和措施,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各地、市、县整治的情况进行督察和指导。
  (三)各市、县要依法从重查处大案要案。“三重一大”是打假工作能否取得明显成效和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关键。因此,要培植提供案情的秘密力量,采取必要的技术侦察手段,使“打假”工作做到信息灵、反映快、成果大。认真执行落实大案要案,特别是对数额大、后果恶劣的重大案件及时一事一报制度。
  五、开展“三重一大”打假工作要与目前开展的几项工作相结合
  (一)要与本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相结合。发现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重要信息渠道,强化打假工作力度。
  (二)要与“打击假冒,保护名牌”工作相结合。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根据国家局的要求,按照我区名优产品的状况,扩大“打假保名优”企业产品的保护范围。积极探讨与企业联合“打假”的运行机制。要支持被假冒企业用法律手段同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斗争,依法取得经济赔偿。要帮助名优产品企业分析产品被假冒的区域分布情况,并及时提出“打假保名优”措施。对跨地区被假冒的名优产品要联手“打假”,必要时由区局(或请国家局)统一组织协调。要重视帮助名牌产品企业做好防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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