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昆明市投资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对到我市的投资项目实施“一站式”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是:为国外投资者、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市外投资者、本市非财政资金投资者,提供投资项目审批、建设、生产经营全过程需到政府各行政部门办理各项手续的“一站式”服务,实现在一个办事地点受理和办结全部手续。
二、在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各窗口服务的行政部门是:昆明市计划委员会、昆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昆明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昆明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昆明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昆明市城市规划局、昆明市土地管理局、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昆明市林业局、昆明市建筑业管理局、昆明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昆明市供电局、昆明市国家税务局、昆明市地方税务局、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事劳动局、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卫生局、昆明市旅游局、昆明市文化、昆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三、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按照“依法、高效、廉洁、文明”的服务宗旨,实行政务公开。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内容和要求,公开办理程序,公开承诺办事时限,公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建立评议和督办制度,接受投资者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