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失效]

  文化部门要严格把握娱乐场所的宏观发展规模,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重点做好压减歌舞娱乐场所、录像放映场所总量的工作,加大对现有歌舞、录像放映场所违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前置审批批准的有关规定,对娱乐、服务场所从严核准登记,加大监管力度,规定经营行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经营场所。
  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中发〔1998〕16号)的要求,严厉打击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工作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及干扰、阻挠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参与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娱乐服务场所内秩序混乱,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领导干部包庇、纵容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活动,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专项行动开展后继续为娱乐、服务场所审核、审批、发放有关证照的,亦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按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2000年7月中旬到7月底,各地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48号文件和本方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的领导职责、任务,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从2000年7月底至8月中旬,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对本地区的娱乐、服务场所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对违法经营的,要收集掌握证照,尤其对一些自恃场面大、后台硬、群众反映较多或被有关部门多次查处过的场所要重点摸查。通过调查摸底,要查处一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
  (三)集中整治阶段。从2000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要按照确定的工作重点,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本次专项行动提出的标准和比例进行压减,依法关闭一批非法经营和违法经营、治安问题严重的场所;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肃处理一批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的公务人员。
  (四)总结验收阶段。从2000年9月中旬至9月底。要在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突出问题的根源,并针对这些问题,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整治成果。各地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重点放在娱乐、服务场所数量是否达到压缩任务,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分赴有关地区进行重点检查验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