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革的扶持政策
10、各级政府要把属地内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纳入本地区综合改革和宏观调控之中,并将其后勤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给予大力支持。高等学校新增建的学生、教师公寓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项目,有关部门对其立项、规划、报建等手续应按照从快从简的原则予以审批,并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新墙体材料发展基金、城市水电增容等费用。需另征用土地的,比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划拨。在校外建设并为学校提供服务的后勤设施,享受校内同类建设项目相同的优惠政策。
11、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成立的各类高校后勤服务实体及其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25号文件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和社会力量用于建设校舍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的捐款,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项目所需的银行贷款,金融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
12、目前高校供水、供电、供气、地下管道及食堂、浴室等后勤基础设施严重陈旧、老化,必须加快维修改造,所需资金,按财政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财政安排必要的资金补助。同时对分离出来的服务实体,学校应继续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往学校用于后勤方面的经费补贴可逐年递减。
五、改革的组织领导
13、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高校所在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加快推进我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省政府已建立了湖南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教育厅要负责牵头抓好全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州也要抽调得力干部,系统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地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14.各高校要发挥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主体作用。学校党委和行政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按照改革的要求和政策,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对教职工特别是后勤职工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动员,使广大师生员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和支持后勤社会化改革。
各高校后勤部门要转变观念,积极配合和参与后勤社会化改革,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能力。要切实加强后勤职工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培养一支思想素质好、会管理、懂经营、有技术的后勤队伍、造就一批后勤经营管理的企业家,为实现后勤社会化提供高素质的人才保证。同时要加强后勤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后勤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