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与农村电网改造
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的通知
(湘发〔2000〕15号)
各市、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1998年下半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电网改造、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以下简称“两改一同价”)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1999年底,全省县供电企业改革完成25个,其中省电力公司直管县“县为实体”改革试点3个,省电力公司代管地方县级供电企业20个,组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个,上划州电力公司1个;乡镇电管站改革完成771个。农村电网改造完成投资14.8亿元,其中省电网11.8亿元,地方电网3亿元。省电网16个县(市、区)改造工程已经全部竣工,同价工作正在进行。农村用电环境和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促进了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各地“两改一同价”工作进展不平衡,特别是农电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有些县农网改造项目和资金难以落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发〔1998〕134号、国发〔199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两改一同价”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农村推行电力“两改一同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为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提出的重要措施,是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而实施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统一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思想认识;要按照“三讲”整改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两改一同价”的措施;要怀着对农民深厚的感情,抓好“两改一同价”工作;要抓住当前难得的机遇,进一步加快“两改一同价”的步伐。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两改一同价”工作领导小组,由郑茂清同志任组长,王道生同志任副组长,黄河、陈学军、李后祥、卿渐伟、何文斌、成连生、成子久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由王道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听取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银行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月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领导,建立现任制,把“两改一同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各级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省委、省政府明确把“两改一同价”工作列为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的一项内容考核。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开展专项督查,积极支持、配合、督促各地做好“两改一同价”工作。对阻碍“两改一同价”工作的单位和责任人,省纪委、省监察厅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