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人行武汉分行和中国证监会武汉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监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要认真清理整顿非法和有严重问题的地方金融机构,整顿社会信用,严格结算纪律,切实有效地防范金融机构,整顿社会信息,严格结算纪律,切实有效地防范金融机构,整顿社会信用,严格结算纪律,切实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过程管理,大力推进资产重组,全面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3、进一步整顿、规范流通秩序。当前我省流通领域中的假冒伪劣,侵犯产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随意抬价、杀价,以及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给流通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今年全省要进一步整顿流通秩序,强化市场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产品质量切实加强技术监督管理,依法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商业欺诈行为,继续严厉打击走私贩私活动,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要通过实施管理年活动,保证全省市场的有序竞争。
4、搞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目前全省投资领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申报程序不规范,审批无原则,投资超预算,配套资金不落实,工程进度不符合计划要求,质量意识不强等问题,要结合实施管理年活动,继续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一是加强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项目,每一个审批阶段,必须达以应有的深度要求,凡前期工作不充分的,不能开工建设。二是投资管理,对已批复的工程,不得擅自更改建设内容,不得挪用资金搞与所批工程无关的项目,对国家和省里的各项建设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特别是要抓好国债和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到位。三是项目管理。抓好重点骨干项目建设,搞好重大项目稽察工作,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一批项目进档,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四是目标管理。对今年各地、各部门投资工作目标,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和年度投资完成目标,加强管理,加大检查、监督、协调、服务力度。
5、强化建筑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
建筑法》,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有形建筑市场。严肃查处建设单位逃避招标或搞假招标的行为,制止招标中的暗箱操作,坚决禁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做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都要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对违反工程质量规定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6、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引导和管理。所有国有企业都要苦练内功,着力抓好决策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等薄弱环节。要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正确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特别要加强企业基本管理工作,切实改变部分企业帐目不清、数字不实、信息失真甚至故意弄虚作假的状况。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各个环节都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严惩失职、渎职行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