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江和龙江是伊洛瓦底江上游的重要支流,发源于腾冲县境内的高黎贡山西侧,从瑞丽县的弄岛出境流入缅甸北部地区后称为伊洛瓦底江,在我国境内干流长332公里,流域面积1.88万平方公里,包括怒江、保山、德宏3个地州的9个县(市),人口185.73万人;水土流失面积5200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27.01%;坡度在25度以上的土地面积7613.2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41%;在9个县(市)中,有国定贫困县3个,省定扶贫攻坚乡20个;森林覆盖率34.2%;有亚热带和局部北热带的光、热、水、土及生物资源条件,降水充沛而集中,但由于能源短缺,生产生活用能源多靠砍伐薪柴,加上农村建房等需要,原始天然林面积锐减;山地原生植被由次生植被和毒害草所代替,加上毁林开荒,陡坡垦植种粮、种甘庶发展迅速,导致水土流失加剧,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洪涝及泥石流灾害频发。生态环境建设的方向是,大力封山育林,防止森林火灾,保护好现有森林,禁止乱砍滥伐,提高森林覆盖率,扩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范围,保护生物多样性,修复热带雨林。停止毁林和陡坡开垦种粮、种甘庶,加强水土保持,改造坡耕地为梯田梯地;加快农田基本建设步伐,改造中低产田地、变粗放耕作为精耕细作,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实行集约经营,建设生态农业;对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草);发展农村生态旅游和边境旅游,改善生存和发展环境,防止和发迹不合理开发资源状况。
四、生态环境优先建设的重点区域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把持久的奋斗和阶段性攻坚有机结合,把全面推进和重点区域突破紧密衔接。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当前要继续抓好已经起步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以及“长防”、“长治”、“珠防”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并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持久地开展植树种草,退耕还林(草),治水改土,农村能源等生态农业建设,治理水土流失和滑坡、泥石流。在今后5年至10年内,把生态环境恶化,对改善全省、全国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金沙江流域地区、珠江上游南盘江流域地区、澜沧江流域部分地区、红河流域部分地区作为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区域,力争在2010年初见成效,打好基础。
(一)金沙江流域
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流域内从1998年10月1日起停止天然林采伐,森工企业全部转为造林护林单位,大力开展营林造林,封山育林,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以小流域为单元,着力抓好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通过造林、种草、退耕还林(草)坡地改梯地、兴建水利设施、建设生态农业以及农村能源建设等综合措施,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主要建设任务是:到2003年,人工造林52万公顷,封山育林16万公顷,低效林改造3万公顷,飞播造林20万公顷;新建人工草地3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00平方公里;坡地改梯地15.2万公顷。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利工程,实施旱作农业、干热河谷地区冬季农业、生态农业、农村能源、泥石流防治和农业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设。到2010年,人工造林130万公顷(含滇池径流区人工造林),封土育林35万公顷,低效林改造7.5万公顷;新建人工草地8万公顷;水土保持工程在已启动12个县(市)的基础上新增38个县(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万平方公里,坡地改梯地34.4万公顷。
(二)珠江上游南盘江流域
以干流及一、二级支流为重点,优先建设防护林体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人工种草、节水灌溉、生态农业建设等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到2003年,完成人工造林24万公顷,封山育林14万公顷,低效林改造2.5万公顷;新建人工草地1.2万公顷;将28个县(市)列入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00平方公里。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利工程,实施坡地改梯地、高产稳产农田建设、退耕还林(草)、农村能源、岩溶地区治理建设。到2010年,完成人工造林50万公顷(含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径流区人工造林),封山育林20万公顷,低效林改造7万公顷,飞播造林3.7万公顷;新建人工草地3.4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0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