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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税工作的通知

  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对一切财政支出,特别是重点支出,要实行从核定预算,拨付资金,到安排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真正做到哪里有财政资金,哪里就有监督,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委派财务总监。加强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企业财务监督社会化体系和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经管理。建立健全财税系统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财税工作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和推行财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促进依法理财,提高财税管理水平。
  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罚力度,建立处理事与处理人、行政处罚与法律处罚、内部通报与新闻曝光相结合的惩处机制。
  五、加强领导,为财税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18、切实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财税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加强财税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和模范执行财税政策和财税法规,学会运用财税杠杆调控和管理经济,提高领导和驾驭财税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财税改革和加强管理,支持财税部门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及时研究帮助解决财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财税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把财税工作目标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19、严格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做好各项财税工作。各级各部门的经济活动必须遵守财税政策法规和财经纪律,各部门无权自行制定涉及财政收支的政策规定,出台行政性收费政策,以及规定某项支出占财政收支的比例,不得随意乱开减收增支的口子、提高开支标准、挪用财政资金。要积极支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阻碍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税法和税收征管政策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努力创造鼓励公平竞争和守法经营的税收环境。
  20、加强财税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各级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勤政建设,加强财税干部的交流,建立健全财税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广大财税干部要努力提高学理论、学法律、学科技、学业务的自觉性,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驾驭复杂形势和局面的能力,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扬爱岗敬业和开拓进取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认识和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以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民理好财、管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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