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连锁经营发展的通知
(浙政发〔2000〕49号)
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连锁经营是一种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为加快我省连锁经营的发展,促进流通产业的现代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连锁经营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发展连锁经营作为促进流通产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形式,打破部门、行业、地区和所有制界限,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培育一批上规模、规范化、跨区域的连锁企业集团,调整结构,转换机制,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我省流通产业组织化、现代化程度。
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全省连锁经营发展的现实基础出发,争取到2000年底,全省连锁经营年销售额达到110亿元左右,相当于同期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左右;到2005年,全省连锁经营的年销售额达到300亿元左右,相当于同期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左右。在全省形成10至15家左右规范化程度高、门店数量多(20家以上)的重点连锁企业,5家左右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
二、工作重点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连锁经营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到当地城市建设和流通网点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去,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一方面,要结合旧城改造和老网点的改造,充分利用现有国有商业、物资和供销社系统建立的销售体系和经营设施,加快连锁网点的发展;另一方面,抓好新居住区连锁网点的合理配套,妥善处理各种流通业态的错位布局,避免流通企业的过度竞争。
(二)扶优扶强,培育龙头。要鼓励实力雄厚、规范化程度高的优势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强强联合、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多种改革方法,组建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积极引导国有、集体流通企业引入以连锁为主要内容的新的经营业态,引导规模小、实力弱的连锁企业加盟大型连锁公司,发挥规模经营优势,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三)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在区域布局方面,要以杭、宁、温等中心城市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梯度推进,网状辐射。要引导一些较成熟的连锁公司适时地向外拓展,向城乡结合部和县城、中心镇延伸。在连锁形式方面,在积极支持发展直营连锁的同时,倡导名店、名牌企业以商权为纽带,发展特许(加盟)、自由连锁;积极探索与发展电子商务、代理制等相结合的新型营销方式。在经营业态方面,坚持“为民、便民、利民”宗旨,优先发展以经营粮油、蔬菜、食品、副食品、百货为主的连锁便利店和连锁超市,积极发展餐饮业、服务业、旅馆业、生产资料、工贸一体化的连锁经营,鼓励民营连锁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