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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的通知

  (三)总体目标。到2001年,在全市各街道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率达到规划的90%以上;完成部分骨干二级医疗机构向地区性医疗服务中心的转换;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结构适宜、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02年,初步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大型综合医疗机构和各专业预防、保健机构为技术依托的分工合理、联系紧密、协调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05年,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具有首都特色、全国一流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按照《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的指导意见》,对现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体制改革、资源重组和改造,将原有的三级医疗服务机构转变为两级服务机构。一、二级医疗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其它社区卫生服务组织转换。大型医疗卫生机构(包含三级医疗和骨干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定点协作支持关系。每个街道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各类基层医疗机构转换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
  三、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工程”
  (一)规范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北京市社区基本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用药目录》及相应的收费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用药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价格指导。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推广“三个一”社区基本服务措施,即建立一份居民个人或家庭健康档案、发放一张健康服务卡、提供一条服务热线(包括电话咨询、家庭医疗与急救呼叫、网上查询)。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大型综合医院建立起定点协作关系。大型综合医院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完善双向转诊的机制。市、区(县)预防、保健专业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将预防、保健工作落实到社区。
  (三)开展老年健康保健服务。为社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家庭病床服务,实行老年人“三优先”(优先就诊、优先出诊、优先建立家庭病床)服务。2001年前,每个城近郊区要建立一所老年护理保健院,并建立老年人家庭医疗与急救呼叫信息服务网络。2002年前,形成以北京老年病防治研究所为技术指导中心,以北京老年病院和各区(县)老年护理保健院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依托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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