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5.要认真贯彻实施《
立法法》,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导立法实践。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以及政府制定的规章,要坚持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以
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要把政府立法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把深化改革、促进西部大开发;维护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促进民族团结;保障国有和私营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农牧民和群众负担;科教兴新、促进自治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等,作为政府立法的重点。要全面体现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和原则,使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要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坚决防止政府立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
6.认真组织编制并严格落实立法计划。立法计划一经政府批准,政府法制机构及有关部门都要认真筹划,周密安排,加强协调,组织实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起草人员、工作经费、完成时限“四落实”。
7.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深入、全面地搞好立法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渠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立法听证程序,必要时可以向全社会公布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使提交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的政府规章,更符合我区实际。立法内容要明确、具体,备而不繁,简明扼要,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8.做好法规、规章的清理和修订工作。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政府职能的调整,对那些已经过时、滞后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进行修订和清理,使“立、改、废”成为政府立法工作的统一整体。
三、严格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9.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要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作为强化依法行政的突破口,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认真研究和探讨“两制”在实行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已经实行“两制”的地区和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尚未推行的要尽快推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全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健康发展。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要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公务员的考核奖惩、任免结合起来。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做好创建文明执法单位的具体组织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形成良好的激励、竞争、制约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