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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甘肃省招商引资联合服务中心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
 甘肃省招商引资联合服务中心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0〕28号 2000年5月18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甘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全面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切实改善投资环境,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周到的服务,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省政府决定,设立甘肃省招商引资联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联合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服务中心由省对外开放办公室和省外经贸厅牵头,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经协办、省工商局、省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兰州分局、省土地局、兰州海关、省外商投资法律咨询中心、省外商投资企业争议调解中心、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中心、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对全省招商引资相关业务实行“一个地点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和“统一受理、限时办理”的制度。
  二、联合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组成。负责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的宣传;落实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联系服务中心工作;协调参加联合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指导各职能部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对项目审批全过程进行跟踪、协调、检查、督办和管理。
  2.项目审批服务处:由省计委、省经贸委派员组成。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以及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立项审批等。
  3.审批管理处:由省外经贸厅派员组成。负责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终止、撤销等事宜;确认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并核发证书;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审批,申报、办理进出口许可证;负责外商驻甘肃省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各项审批手续和管理事宜;负责办理外资企业联合年检的有关事宜。
  4.经济协作管理处:由省经协办派员组成。负责省外投资者来甘肃投资项目的联络工作;推介招商引资项目;为投资者提供内联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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