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办窗口,推介敦煌。省属各对外部门要利用我省已建立的《中国日报》、《北京周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香港《文汇报》、香港《星岛日报》、法国《欧洲时报》、美国《侨报》、美国熊猫电视台、美国洛城双语广播电台、欧洲东方卫视、日本秋田放送和加拿大《中国旅游》电视专栏等境内外新闻媒体为窗口,定期或不定期地合作组办介绍敦煌文化艺术为主的专版、专栏和广播、电视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同时,做好旅游信息网 (Http//www·china
silk road.com)工作,在网上发布信息。
3.制作精品,传播敦煌。对外宣传品是介绍敦煌、介绍甘肃的重要载体。要按照中央外宣办关于外宣品制作的要求,结合省情特点,由省委外宣办牵头,省文化、文物、旅游和敦煌研究院主动配合,组织专家、学者、制片人、艺术家研究提出介绍敦煌的选题计划,力争在下世纪初前两年制作一批介绍敦煌的系列丛书、画册、折页、旅游交通图和电视系列专题片及多媒体光盘,制作出版一套具有旅游特色的乐曲光盘,以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传播敦煌。
(二)文化交流
1.省文化、文物、旅游、外事、外宣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敦煌研究院主办的2000年敦煌藏经洞发现暨敦煌学创立100周年纪念活动的对外宣传,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敦煌学国际学术研讨会、敦煌学百年旅游节、敦煌藏经洞文物展、敦煌学百年成就展、敦煌艺术研修、敦煌沙漠戈壁探险、敦煌汉长城访古、沙漠绿州风情等专项旅游节庆活动和举行“藏经洞陈列馆”开馆仪式并推出常年展,推动21世纪敦煌学获得更大发展。
2.由敦煌研究院牵头,省文化、文物、外宣、外事等部门协助,不定期的组织举办敦煌学术研讨会或“敦煌学论坛”,邀请世界各国研究机构、大学、社会团体以及有关新闻机构参加,开展学术研修,扩大敦煌影响。
3.省文化厅要突出“以敦煌为源流,以丝绸之路为背景,以多民族为色彩”的艺术创作思路,精心创作一批富有敦煌艺术特色并符合外国观念欣赏习惯的外向型剧目,制作敦煌舞蹈和音乐光盘,组织中小型舞团、乐团、艺术展览、艺术出版物等,出国参加我国政府在国外举办的文化周(月)活动和我省在国(省)外举办的“甘肃经贸文化周”活动以及文物博览会。对传统保留剧目,如舞剧《丝路花雨》、乐舞《敦煌古乐》等剧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整体推出。努力使敦煌艺术跻身国际艺术舞台,服务我省对外开放。
4.省外事办要积极协助敦煌研究院疏通关系,与美国哈佛大学等国外名牌院校签订协议,组织我省敦煌学专家、学者出国讲学,让国外更多的人了解敦煌学在中国的研究成果。
5.省文化、旅游等部门要联手协作,努力开辟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等旅游胜地固定的文艺演出场所,在旅游旺季组织省、地专业艺术表演团组,演出体现丝绸之路艺术特色的艺术节目,供游人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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