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
 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0〕46号 2000年5月1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意见
           (省农机局 二000年五月)

  为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联合制定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落实农业部与省政府签订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协议》,全面推动全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省的大部分城市郊区、田间地头、公路和机场周围随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现象十分普遍,全省每年秸秆焚烧面积达40%以上,尤其是三麦秸秆的焚烧现象更为严重。农作物秸秆的大量焚烧,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而且造成环境污染,引发火灾、交通受阻、机场关闭、人员伤亡的重大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对此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十分重视,多次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问题。用现代工程手段解决农作物秸秆的出路问题是我省农业机械化的主要内容之一,几年来的实践试验证明,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投资少、见效快,是目前解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可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的蓄水、保温性能,补充和平衡土壤养分。1999年,在我省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努力下,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不让秸秆焚烧的硝烟带入二十一世纪”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将农作物秸秆禁烧与机械化还田工作作为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程抓紧落实。
  二、明确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