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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进行。多年来,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的广大干警在维护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保障生产建设顺利进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的新形势下,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进行改革。由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公安、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落实责任,妥善做好有关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序进行。
  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录用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的具体条件,办法,由省人事厅会同省公安厅另行制定。

附件一: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列入地方公安机关建制单位名单

附件二:重新组建隶属于地方公安机关的公安机构单位名单

附件一: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列入地方公安机关建制单位名单




  现机构名称           列入公安机关建制后的名称
  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公安处   南京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扬子石油化工公司公安处     南京市公安局平顶山分局
  金陵石化公司公安处       南京市公安局龙蟠分局
  南京钢铁厂公安处        南京市公安局九龙分局
  江宁县公安局六一三厂派出所   江宁县公安局天印派出所
  江苏油田公安处         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
  仪征化纤联合公司公安处     扬州市公安局仪化分局
  徐州矿务局公安处        徐州市公安局矿业分局
  大屯煤电公司公安处       徐州市公安局大屯分局

附件二: 重新组建隶属于地方公安机关的公安机构单位名单


  灌云县公安局东辛农场派出所
  盱眙县公安局三河农场派出所
  淮安市公安局白马湖农场派出所
  金湖县公安局宝应湖农场派出所
  响水县公安局黄海农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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