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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七)酒及饮料产品。
  1、啤酒、白酒、果酒。以绿标企业新三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五三农场制酒厂等4户企业为重点,2000年绿标企业增加到6户,绿色食品啤酒、果酒、白酒总产量10吨,产值26亿元,利税3.9亿元。2005年,新增绿标企业8户,绿色食品酒类产品产量30万吨,产值80亿元,利税12亿元。
  2、矿泉水。以五大连池矿泉水集团公司和森工东北王矿泉水集团公司为重点,2000年产量15000吨,产值3750万元,利税1209万元。2005年,新增绿标企业2户,绿色食品矿泉水产量4万吨,产值1亿元,利税3000万元。
  (八)特种养殖产品。
  1、林蛙及鹿制品。以方正县及森工局为主发展林蛙养殖加工;以海林等森工林业局及农垦农场为主发展鹿业养殖加工;2000年,绿色食品林蛙及鹿加工产品产量、产值及利税均比上年增长30%。2005年绿色食品林蛙及鹿加工产品产量、产值及利税均比2000年增长1.5倍。
  2、特种水产养殖。以杜蒙、龙江、抚远、同江等县(市)及农垦部分农场为重点,发展名优特水产养殖加工。2000年绿色食品特种水产养殖及加工产品的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20%,2005年绿色食品特种水产养殖加工产品的销售收入比2000年增长1.5倍。
  3、蜂蚕制品。以虎林、五大连池、宁安、海林、饶河、明水等县(市)为重点,建立绿色食品蜂蚕生产加工基地。2000年绿色食品蜂蚕制品产量9100吨,产值7826万元,利税1560万元。2005年,绿色食品蜂蚕制品产量3万吨,产值3亿元,利税5000万元。
  (九)豆制品。
  以海伦、克东、绥化、富锦、逊克、穆棱、讷河等县(市)及农垦部分农场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豆制品加工业。2000年绿色食品豆制品产量6000吨,产值7200万元,利税720万元。2005年,绿色食品豆制品产量2万吨,产值2.4亿元,利税2400万元。
  (十)甜菜制品。
  以海伦糖厂、依安糖厂、宝泉岭糖厂为重点,以海伦、宁安、依安、密山、宝清等县(市)及农垦部分农场为重点建设绿色食品甜菜生产基地,2000年生产绿色食品糖6000吨,产值3000万元。2005年生产绿色食品糖1.5万吨,产值7500万元。
  三、主要推进措施
  (一)扶强扶壮一批龙头企业,组建绿色食品产业集团。从实际出发,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备一定竞争能力的粮油、乳业、畜禽、果菜、山特产及饮品等加工,不断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增大对基地的牵动作用。一是加快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现有企业进行更新改造,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延长绿色食品的加工产业链,力争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有跨越性提高,促进我省绿色食品加工行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新建骨干项目,要全省统一规划,在市场开发、产业布局、技术工艺、投资管理机制、资金构成等方面
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步伐,争取早投产、早出效益。二是积极推进绿色食品产品结构的提档升级。依据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从现实要求和潜在的市场出发,调整和开发绿色食品,解决初级产品比重大、加工产品品种单一雷同、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逐步扩大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实现绿色食品产品的多样化,不断增加绿色食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同时,要以科技为先导,加速推进绿色环保包装。三是实施品牌战略,抢占国内外市场。选择一批质量叫得响的品牌,集中进行广告宣传,扩大影响,中小企业要积极主动向名牌靠拢,摒弃“宁当鸡头,不当凤尾”的落后观念,联合联营,发挥整体优势,共同开拓市场。争取在年内创造6个左右全国驰名、国际认可的产品品牌。四是活化机制,强化管理。要下决心推动企业内部改革,把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按劳、按资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引进来,彻底解决机制不活的问题。同时,要切实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在成本、质量、财务和产销管理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五是组建绿色食品企业集团,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提高技术含量,企业组织结构实现规模效益,区域经济结构突出优势特点出发,以绿色食品优势企业为龙头,名牌产品为依托,资产重组为纽带,采取联合、兼并、收购等资本运营方式,加快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绿色食品企业集团,集中力量培植像完达山乳业集团、虎林绿都集团等这样的一批绿色食品企业集团,组成“联合舰队”,增强开拓市场、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六是制定扶持政策,优化龙头企业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对龙头企业进行分类排队,选择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经贸部门的食品工业发展资金要重点用于绿色食品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贴息;绿色食品专项发展资金要拿出10%用于绿色食品龙头企业贴息;税务部门要按照“放水养鱼”的原则,在现行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绿色食品龙头企业给予保护和支持。同时要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引进国外及国内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人才和资金,形成多元化发展绿色食品龙头企业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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