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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全面提高住宅质量和水平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
 产业现代化全面提高住宅质量和水平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0〕38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2号)已翻印发给你们,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对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重要性的认识
  住宅产业现代化是住宅建设方式转变的根本途径,是实现住宅建设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有效手段,事关住宅产业大局,必须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和住房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居民对住宅建设水平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住宅建设的粗放型生产所带来的弊病也愈来愈多地显露出来:规划设计水平不高,标准化程度低,没有体现以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住宅建设工业化程度低,科技含量低,劳动生产率低,造成了资金、资源、劳动力和土地的大量浪费;施工建设粗放,工艺落后,质量较差等。因此,尽快改变住宅建设低水平、高消耗的传统模式,提高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已成为促进住宅产业发展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各级政府一定要提高对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认识,认真吸收近几年住宅小区建设试点的成功经验,使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有所发展,达到全面提高住宅质量的目的。
  二、主要目标
  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最大限度地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加速住宅设计标准化、住宅部件构配件生产基地工厂预制化、住宅建筑施工安装装配化进程。具体指标是:
  (一)到2005年,基本解决城镇新建住宅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通病,同时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旧有住宅进行改造,满足居民对住宅的适用性要求。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达到50%以上。住宅建设要以小区建设为主,小区的绿化率达到35%。到2010年,城镇新建住宅优良品率达到60%以上,住宅小区的绿化率达到40%以上,为居民创造更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到2005年初步建立住宅及材料、部品的工业化和标准化生产体系;到2010年初步形成系列的住宅建筑体系、住宅部件构配件生产基地和住宅建筑施工安装装配成套技术体系,基本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和生产、供应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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