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争取国家有关银行多安排我省简易建仓专项贷款,由省财政贴息,主要用于市、县粮库维修和简易粮仓修建。
市、县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在粮食主产乡镇建设、改造和维修粮库,以保证粮食收购的需要。
(三)要继续利用社会仓储设施和闲置场地,增加粮食储存能力,解决粮食仓容不足问题。
六、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
粮食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企业经营要严格分开。从事政策性业务的人员要进一步精简,加大人员分流力度。国有粮食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重组改制,通过实行股份制、租赁制等方式进行企业改革和创新,创建行政管理、企业经营、企业组织和多种经营等新机制;要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增强企业竞争力。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财政部门要保证各项政策性费用及时足额拨付给企业,国有商业银行要解决粮食企业附营业务贷款,对1998年6月1日以前粮食企业附营业务占用贷款挂帐要按规定给予停息,税务部门要在税收政策方面对粮食企业给予优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粮食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再就业计划统筹安排。
七、从粮食“产、购、销、调、存”等方面建立“能放能收”的粮食宏观调控应急机制
各级政府要抓紧制订本地粮食宏观调控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建立迅速恢复粮食生产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和运作机制;确保粮食风险基金落实到位和坚决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市场,通过储备粮吞吐和粮食进出口调节市场供求,确保粮食总量平衡;在必要时制定主要粮食品种的销售最高限价;实施紧急情况下的粮食市场管理。
八、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真正落实
当前,我省农业和粮食生产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粮食生产和流通协调发展对巩固国民经济基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在机构改革中要充分注意加强、充实粮食生产和流通的行政管理,对粮食工作始终只能加强,绝对不能有丝毫的削弱。要真正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全面落实“米袋子”各级政府负责制,确保政令畅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粮改政策,促进粮食生产与流通的协调发展。
附件:2000年全省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年度考核(考评)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