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通知

  二、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同志要结合学习宣传《合同法》,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有条件的要建立专、兼职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合同的委托代理、合同文本使用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奖惩等制度,做到企业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和履合同,减少合同隐患,强化合同防范意识,逐步规范企业合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合同监管力度,开展合同执法检查,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利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三、加强合同的监管与指导,积极防范合同风险
  (一)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合同文本格式。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对于提高合同质量,防范合同欺诈行为有着积极作用。各有关主管部门,特别是工业、交通、城建、科技、农业、外经贸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各类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合同法要求的旧的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合同法要求的旧的合同示范文本应停止印刷、销售、使用,并按《合同法》的要求,监制新的合同示范文本。
  (二)在企业中广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各企业单位要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做到依法签约,诚信守约,恪守商业道德,讲求商业文明。
  (三)要加强合同的监管。对重要领域的合同,凡国家和省规定需鉴证的,要按规定实行鉴证管理。通过鉴证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这项工作。
  四、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法》规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可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增强合同的约束力,防范和减少合同风险。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诉讼二者并行,效力相同,解决合同争议应明确选择一种方式。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要学会运用仲裁手段,简便、快捷、有效地解决合同争议,促进对内、对外经济交往和合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对已发生的争议,就地就近通过武汉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于合同争议,已通过有关部门直辖市、调解解决,并达成了和解协议的,必要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将和解协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依法确认效力,促使和解协议顺利履行,避免产生的的争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