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通知
(1999年6月24日 武政〔1999〕6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完善和健全合同法律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改革开放,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实施
《合同法》,促进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贯彻实施
《合同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抓好
《合同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合同法》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情况,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对我国现行合同法律制度进行的一次较大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是一部统一完备的
《合同法》。
《合同法》涉及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学好
《合同法》是其贯彻实施的前提。因此,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要认真学习、深入广泛地宣传
《合同法》,把宣传贯彻
《合同法》作为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合同行政监管的主要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和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各类市场主体做好
《合同法》的宣传工作;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抓好
《合同法》宣传贯彻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不同形式,广泛组织各种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还要以开办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
合同法专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对合同管理人员和承办人员进行
《合同法》的学习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增强人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签约、履约能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进一步明确了仲裁的法律地们,鉴于人们对仲裁知识了解不够,因此在对有关人员进行
《合同法》培训时,注意讲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
《仲裁法》)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