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认真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山西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七)严格执行利率政策,帮助企业切实减轻利息负担
  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根据浮动利率政策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利率浮动幅度。对信用等级高、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贷款风险较低的企业,以及一些目前效益欠佳,但增加潜力较大或扭亏增盈有望的企业,要尽量少上浮甚至不上浮;对列入国务院确定的512户大型国有企业的我省企业,在不上浮的基础上,要尽量下浮,最低下浮幅度为10%。
  三、加强调查研究,强化货币信贷政策的信息反馈,积极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十八)深入开展货币信贷政策调查和研究,积极为地方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人民银行作为宏观调控部门,要及时向地方党政部门报告经济金融运行情况,提供金融统计数据,强化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和信息反馈。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的联系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对国家520户和100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政策、发展提供有效信贷支持的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本系统、本部门在支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潜力产品发展中的工作动态,针对落实货币信贷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行反映,提出建议。
  (十九)进一步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建设,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落实货币信贷政策提供决策服务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加快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步伐,扩大系统履盖范围。严格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安全管理,完善信贷登记咨询制度管理办法,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充分发挥咨询系统的功能和效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信贷情况的监控、提高金融系统防范信贷风险的整体能力。
  四、深入开展金融创新,加强金融监管,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全省金融秩序稳定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二十)正确处理支持经济发展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推进经济、金融共同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认识支持国企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在贯彻落实工作中,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原则,正确处理支持经济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既要防范金融风险,又要积极支持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坚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的互动原则,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信贷结构优化的有机结合,以增加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的方式支持经济结构的调整,通过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信贷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在指导经济金融发展的过程中,要坚持金融企业与工商企业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法维护国有工商企业与国有金融企业平等互利、恪守信用的关系,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十一)严格履行信贷监督管理的职能,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信贷监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