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及时有效地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积极运用信贷杠杆,引导中小企业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优”的方向发展。对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方向,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高,产品有销路、有效益的中小企业要优先给以信贷支持。全年对小企业新增贷款幅度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水平。
(四)加大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的信贷投入力度,扩大投资需求
各商业银行要抓住国家开发西部和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的有利时机,积极增加固定资产贷款,优先支持公路建设重点项目,提高公路骨架网等级,增加对电力、通信、环保、能源转化高新技术的信贷投入。加大对在建项目的信贷投入力度,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安排信贷资金,促进在建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同时,要积极发放与国债资金项目相配套的固定资产贷款和财政贴息技术改造贷款。抓紧对新建重点项目的贷款评估,努力提高信贷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目前,对山西省交通建设开发总公司提出申请发行8亿元山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债券问题,人民银行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的前提下,以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作为工作重心,努力促成该债券的公开发行。
(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费信贷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实现消费信贷业务的稳定发展,扩大消费需求
在继续推进个人住房、汽车等消费贷款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助学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和农用机具贷款,增加消费信贷品种,逐步扩大消费贷款比例,实现消费信贷业务的稳定发展。在消费贷款中,对于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最具发展潜力的是个人住房贷款,因此,各商业银行在拓展消费信贷品种的同时,要始终把个人住房贷款作为发展消费信贷的重点,积极支持。
(六)支持外贸企业扩大出口,拓宽引进外资渠道,提高出口对我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我省重点商品出口,扩大焦炭、煤炭、生铁等商品的出口份额。加大对“出口收汇荣誉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贷款利率可在人总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适当下浮,最高下浮幅度为10%。要立足我省交通、电力、矿产和成套设备安装等优势,支持机电、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附加值高、创汇率高的产品出口。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办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业务,可用于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对暂时亏损,但有订单、还款有保证的外贸企业,也可发放封闭贷款。
(七)增加对高科技产业的信贷投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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