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陕西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0〕41号 2000年4月2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委、计委、财政厅、建设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国家税务局、地税局提出的《陕西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
(省教育委员会 省计划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建设厅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3月28日)
为积极推进我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陕西省新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发〔2000〕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化改革为方向,以服务于教学、科研和师生为宗旨。坚持有利于提高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利于减轻学校负担和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保证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大胆实践,积极稳妥地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创建符合陕西实际的新型高等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二、总体目标
我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保证高校后勤服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教育特点,从根本上改革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争取用3年时间,将我省高等学校后勤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之中,使高等学校后勤由事业福利型转化为产业经营型。形成市场驱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后勤服务实体。
三、主要内容
1、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