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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全面引进竞争机制,全方位开放后勤市场。实现学生宿舍公寓化和物业管理,重点建设好100万平方米高标准大学生公寓。学生就餐由社会专业化餐饮企业和高校组建的企业化实体共同承担,完成全市高校食堂的标准化改造。高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及一批学校后勤行业也要逐步交由社会专业化公司管理。
  (三)为满足学校发展再新建的各类后勤设施都要采用社会化方式进行管理。
  三、改革重点
  (一)管理体制改革
  学校组建精干的后勤保障管理机构,列入学校行政编制,行使学校管理职能。同时,将校内内属于生活后勤服务的机构、人员、设施统一归口,成建制规范分离出学校行政系统,组建经济实体,并按照规模效益和集约经营的原则进行转制、重组,实行企业化管理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机制。各学校应因校制宜,勇于创新,积极推进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尽快改变后勤管理的传统模式,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式管理后勤。将对后勤的拨款改为服务收费,把“暗补”变为“明补”。
  (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规范分离的后勤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实行新机制;新人新办法,进入企业化”的原则,进行人事用工制度改革。新组建的经济实体,要打破干部、工人界限,统称为企业职工。在工人岗位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在管理岗位的实行聘任制,减员增效,形成能干能工、能上能下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实行全员企业工资制,建立保留档案工资加绩效津贴的效益工资制,形成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和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改制后招聘进入后勤经济实体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其工资、福利均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首轮社会化改革实行聘任制的后勤人员,凡两次未被聘用的,为企业待岗人员,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在改革中接近法定退休年龄5年的和老弱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可采取内部退休(或退养)的办法,待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按规定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三)产权制度改革
  规范分离的后勤实体,实行学校国有资产所有权与后勤企业使用权的分离,做到资产明晰、权责明确、分类租赁、保值增效。鼓励按照有利于后勤社会化的原则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托管、租赁,条件成熟的可以实行引进、联合、股份制、资产划转等多种形式的资产重组。
  (四)学生生活后勤改革
  学生生活后勤改革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点。对新建的学生宿舍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应坚持主要依靠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金的方针。政府区别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所有学生宿舍及其他学生生活后勤服务设施,都要采用新机制经营、管理。
  四、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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