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并完善考试法规、规章、制度,大力推进依法治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考试管理法规和规定,坚决维护国家统一考试的权威,严格加强各类考试的管理,保护考试管理人员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要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和完善考试管理规章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还要提请本地立法部门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考试法规。
三、认真分析不同时期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的特点,结合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要结合当前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要结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师生大力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继续推行签订考风考纪承诺书、实行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责任制、实行监考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行考风考纪专项治理等。今年要积极开展创最佳考区的活动,争取实现部分考区、部分类别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根本好转。
四、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当前,由于我省考试种类逐渐增多、各类考试规模不断扩大,部分地方特别是一些县、市出现了办考力量与日益增加的考试任务不相适应的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办考队伍建设,保证必需的办考力量。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考试机构的工作,积极承担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设立考场、承担监考、评卷等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加强对各种专职和兼职考试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思想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挑选那些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敢于负责的老师参加监考工作;要全面落实监考员制度,建立监考员档案,制定监考员定期考核制度。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坚决不许上岗。
五、切实加强试卷的保密管理,杜绝各种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要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印制、运送、保管试卷,要加强对试卷印制、运送、保管各保密环节的检查,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凡有失密、泄密的,将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进一步加大现代化技术手段在考试管理和防范违纪、舞弊事件中的作用。
要进一步提高考试管理的现代化程度,完善考试全过程的计算机管理,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考场的建设。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应以学校现有设施为基础,并与学校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地方应争取将所有教育考试都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七、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考试管理人员和考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