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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加强全国
 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意见的通知
 (鄂教委〔2000〕001号)


各市、州、县教育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
  近几年来,教育部、省政府和我省教育部门十分重视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省教育考试院相继开展了“’98考风考纪年”活动、考风考纪专项治理活动,今年又推出了创最佳考区的活动。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全体教育考试工作人员的努力,我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考风考纪明显好转,受到教育部的肯定。但是,目前我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及考风考纪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区域和薄弱环节。个别考点仍存在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的现象,考试夹带、请人代考、冒名顶替上学等违纪舞弊行为也时有发生。
  最近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良好声誉。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意见的精神,确保教育考试质量,维护国家考试声誉和权威,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我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各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领导。
  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各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顺利进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的重要职责,是各级各类学校应尽的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要把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作为树立良好学风、校风,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反腐败、反假冒伪劣,保证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大事来抓,确保各类教育考试的良好声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严肃考风考纪惩处作弊提到反腐败的高度来认识,组织考试作弊等是教育腐败的现象,而教育腐败危害巨大长远,涉及到培养什么人来接班的问题,涉及到我们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宗旨和方针的问题,涉及到国家的未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考试机构要明确责任感和使用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各类教育考试的考风考纪得到明显好转。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当地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重视和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做好各类教育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均应成立教育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类教育考试的管理,以维护国家教育考试权威,确保国家教育考试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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