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对主要自然资源征收资源开发补偿税费,完善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逐步实行按排污总量进行收费,并逐步向城镇居民收取排污费,将排污费调整到合理水平。所征收的资源和环境保护税费,实行集中管理,重点用于生态环境建设。
4.探索制定生态省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克服现有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不能较好反映经济活动对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的不足,要研究并试行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成本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有关统计指标能够充分体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价值,较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中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引导人们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到注重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上来。
(四)技术保障
1.大力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举办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博览会、科技招商会,建立生态环境科技项目交流市场,有效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对科学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技术的有关优惠政策。
2.建立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加强生态环境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跟踪环境变化趋势,提出对策措施。通过信息网络向国内外发布生态省建设的有关信息,提高国际知名度。
3.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健全激励机制入手,吸引省外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到海南工作。利用海南优越的自然条件,积极与国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在海南设立生态环境研究工作站或博士后流动站。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的专家库,组建生态省建设的专家咨询队伍。加强本地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懂管理的人才队伍。
4.制订生态产业和环保产品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借鉴国内外经验,制订符合海南省情的生态产业标准,配合生态产业优惠政策,推动生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一: 近期实施的重点工程
生态保护与建设
1、热带天然林保护工程:对现有林相较好的热带天然林进行严格的封山护林,对零散小块或残次的天然林进行封山育林,保持封护和封育面积23万公顷。
2、沿海防护林工程:在2000年前,营造断缺地区的海防林,在原有防护功能较差、经济效益低下的木麻黄林带内套种、间种椰子。
3、荒漠化治理工程:在西部荒漠化地区植树造林,增加植被覆盖,营造农田防护林网,综合防治荒漠化。
4、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在儋州、澄迈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发动群众营造水保林,就近划片治理,建立起林、乔、灌、藤(草)等多层次立体林业结构。
5、中部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对中部自然保护区立碑定界,扩建五指山、坝王岭等几个重点保护区,新建南开、鹦哥岭、大广坝等保护区,建设生态廊道,将中部主要保护区连成网络。
污染防治
6、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在海口、三亚、琼海、儋州等城市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推肥、卫生填埋,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为农业生产提供有机复合肥料。
7、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海口、三亚、东方等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50万吨,使全省65%的城市生活污水得到处理。
8、乡镇生活垃圾定点处置工程:在全省各乡镇,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定点处置。垃圾集中收集堆放于硬化水泥池中,垃圾自然熟化后,定期筛出垃圾肥用于农业生产。
9、燃气汽车改造工程:在海口和三亚市推广使用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汽车燃料,建设配套的汽车改装厂和加气站,先对公共交通车辆和出租车进行改装。
10、消除“白色污染”工程:限制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扶持省内企业生产可降解塑料或纸质制品,用可降解塑料和纸质制品逐步替代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
生态产业建设
11、百万亩椰林工程: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新种植椰子100万亩以上,其中沿海防护林套种30万亩,成片高效椰林基地20万亩,利用“五边地”种植50万亩,使全省椰子总面积达到150万亩以上。
12、350万亩浆纸林工程:营造350万亩以马占相思、按树、加勒比松为主的浆纸林,年产木材300万立方米,为金海浆纸厂提供造纸原料。
13、精准农业示范工程: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国营农场或农业龙头企业,根据土地的适宜性和效益最优化原则,确定种植品种,精细准确地实施各项土壤环境和作物管理措施。
14、清洁生产示范工程;选择一批骨干工业企业,建立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为全省工业企业全面实行清洁生产提供示范。
15、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工程: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建立几个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开设绿色食品专卖点,逐步推动我省绿色食品生产。
16、热带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工程:以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本部及周边地区为中心区,以三亚、儋州、文昌等地为示范基地,用10年左右时间,把示范区建设成为我省热带农业高新技术的生长点和辐射源,建成培养热带农业高新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
17、生态旅游示范工程:在三亚南山文化旅游区、兴隆热带花园、亚龙湾旅游开发区、七仙岭温泉度假区、西沙海洋生态旅游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植物园、文昌铜鼓岭生态旅游区、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海口及三亚市植物园、海口热带海洋世界和东山野生动物园,根据各区的环境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示范景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