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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2.利用现代技术、生态工程逐步改造传统产业。对橡胶加工、糖厂、酒精加工等企业进行重组和改造。加强企业之间的上下游协作、延长产业链。对污染严重、效益低下、治理无望、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企业进行关停和转产。
  3.对工业实行合理布局。按照集中布局、把污染源控制在有限范围内的原则,将重化工业发展集中安排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等西部工业走廊,防止遍地开花。各市县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和特点,发展无污染的特色工业,也要集中布局,原则上集中在工业开发区或城市的工业区内。
  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组织编制全省清洁生产规划和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使清洁生产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按照培训人员、建立队伍、试点示范、总结推广的步骤开展工作。到2005年,部分重点骨干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到2015年,全省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清洁生产。
  5.推广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天然气,因地制宜地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立起以燃气为主的清洁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到2005年,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达到50%,2015年达到70%以上。加快南海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和输气管网建设,提高天然气利用覆盖率。今后不再建设新的燃煤电厂,逐步改造现有燃煤、燃油电厂。

六、生态省的人居环境建设



  人居环境是与人民生活质量关系最为密切的方面之一。生态省的人居环境建设要充分利用优良的环境质量和悠久的历史文化,把居住环境的改善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建设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态和谐、居住条件舒适的具有热带特色的生态型社区,为所有居民提供方便、舒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1.科学地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加快现有区域和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科学准确地进行城镇功能定位,普遍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镇规划。城镇居住社区建设要充分体现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节约性,充分考虑环境的承受能力,保护好自然景观的完整性,人文建筑要纳入自然景观中进行整体设施,并注意突出地方特色。城镇居住区规划的制订和控制要高标准、高要求,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建筑区都要配置一定的休闲绿化用地。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区的建设中,城市的供排水系统、交通系统、能源系统、通信系统、地下管网系统、生物系统以及其它城市服务设施,要一次性规划,配套建设。新建骨干公路两旁在一定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建筑物。
  2.做好城镇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全面开展城镇园林绿化系统规划,新区的绿化面积应占总用地的30%以上,改造旧城区时要留足、留好绿化用地。加快园林绿化建设,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建设一批城镇园林绿化骨干工程和精品工程。加大城镇植树力度,提高林木覆盖率。用3-5年时间,使全省城镇园林绿化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有条件的市县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到2005年,全省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城镇街道绿化普及率达95%,城区干道绿化带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彻底整治“脏、乱、差”。把治理“脏、乱、差”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杜绝乱搭、乱建、乱占现象。城镇生活垃圾要定点倾倒、集中堆肥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减少对城镇环境的危害。
  3.积极推广城镇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逐步发展低层独立式生态型住宅和小区,创建具有海南特色、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推广应用综合成套住宅建造技术和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工艺、新技术,采用绿色空间来阻隔噪声和视线,发展生态型建筑。利用海南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推广居住小区应用太阳能。
  4.积极发展农村生态型村庄。按照布局合理、设计科学、风格独特的要求,全面规划农村居民点建设,逐步使农村居民每户拥有一处适用、卫生、美观的庭院。结合农村居民点改造,加大改水、改厕力度,提倡家畜和家禽圈养,推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生活污水定点排放,改善农村居住卫生环境。允许农村群众在庭院周边拥有一定生产用地,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与加快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微水发电、液化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逐步减少薪柴的使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七、生态文化建设



  生态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和健全的管理体制,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和生态教育,培育和引导生态导向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形成提倡节约和保护环境的社会价值观念。要把生态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全社会树立起建设生态省的共同理想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共同信念,实现公众、企业、决策管理者生态文明程序的显著提高,在全社会树立起“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观。
  1.制定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按生态省建设的要求,抓紧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方面滞后领域的立法,对我省现有法规进行清理复核,对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的有关内容和不够完善的法规进行修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配套完善。近期制定有关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和公共环保工程设施有偿服务的法规规章。
  2.加强国民生态教育。编制生态省建设宣传教育方案,明确生态省建设宣传的目标、任务和内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以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和增强保护意识为目标的国民生态环境教育。尤其要“从娃娃抓起”,把生态教育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青少年开展以认识和保护海南生物多样性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夏令营、冬令营、环境公益等活动,推行多种形式的生态教育,普遍提高学生的生态意识,努力培养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意识的一代新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干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可持续发展知识培训。
  把生态教育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布局,提高人口素质。通过开发式移民,将中部生态敏感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居民迁移至平原台地,帮助贫困农民脱贫,减轻人口对山区生态环境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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