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优质小麦、玉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努力做到单独收购、单独储存、单独销售,实行分等收购、分等储存、分等销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转变经营观念,增强质量意识、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及时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
要拓宽粮食收购渠道,对自治区规定退出保护范围的部分粮食品种和优质粮食品种,经盟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部门批准,允许加工用粮单位直接收购;对列入自治区保护价值范围的粮食,经自治区经贸委批准,由企业直接收购,收购价格执行自治区有关规定。
六、调整种植结构,促进产业化经营
粮食生产要着力调整品种结构,稳定总量,压缩面积,提高品质,适应食用、饲食和加工专用需求,建设具有地区优势的特色农产品基地,特别是绿色食品基地。根据我区实际,现阶段重点增加河套灌区、土默川平原和其它井灌区优质小麦,西辽河及嫩江流域优质水稻,大兴安岭东南优质大豆,阴山北麓优质马铃薯的供应量;提高西辽河平原饲用玉米和专用玉米的比重;扩大杂粮、杂豆等特色农产品的种植面积;调减东部地区春小麦种植比例,并引进高质量的新品种进行改良,按照满足农民自食的原则,控制种植规模和产量。
在油料生产方面,重点发展河套灌区、土默川平原、西辽河平原的油用葵花和呼伦贝尔盟、兴安盟、通辽市北部、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等地的“双低”油菜,逐步减少黄芥和胡麻种植面积。甜菜种植要适应加工布局和加工能力的调整,压缩零星、分散、低产地区的种植面积,稳定优势地区的生产规模,并推广一批高产高糖的优良品种。要稳定增加蔬菜、瓜类种植面积,扩大鲜特菜比重,发展设施栽培和反季节品种的生产,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加快发展苹果梨、西瓜、白瓜籽、黑瓜籽、中药材等具有地方优势的农副产品,逐步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优质经济作物基地。搞好优质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导和促进农产品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路子。
七、加强优质优价政策宣传,提高农民的质量意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农产品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环节入手,加强监督和指导,认真组织安排,搞好优质农产品的产销衔接,推动优质农产品的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加快产业化步伐。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优质优价政策宣传和优良品种的推广工作,让农民认识到优良品种的开发种植是提高收入、走向富裕的一条重要途径。旗(县)、乡镇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的生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的发展优质、专用农产品,加快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