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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失效]

  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机制。从2001年起,企业新的减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市场实现再就业。各地要加快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就业服务网络。各级劳动部门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积极进行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转变为劳动就业服务中介机构的改革探索。各级财政对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履行政府职能所需经费要予以必要的保障。要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各级劳动、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为下岗职工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向享受失业保险并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就业铺平道路。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社会保障程度也有差异,因此,全省继续实行以县、市为统筹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县、市政府要对本地的养老、失业保险等工作负全责,并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责任制。为此,省政府决定停止收取省政府浙政〔1997〕15号文件规定的一次性省级调剂金,已收取的部分如数退回有关县、市。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市调剂金制度。当前,要着重做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扩大覆盖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凡在建制镇以上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都要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在具体实施中,要注意加强宣传,做细工作,分类指导,逐步推进,防止简单化。对尚未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对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要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都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的要依法处理。从今年起,不得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差额缴拨的结算方式,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律实行全额征缴。要加大对企业欠交社会保险费的回收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快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年内实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不低于85%。抓紧理顺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强化对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附件:全省2000年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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