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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省级行政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关于省级行政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和《关于省级行政机关分流人员学习

  (五)要强化竞争激励机制。要抓住这次定编定岗的有利时机,加大竞争上岗的力度。竞争上岗的主要职位是科、处级领导和非领导职位。通过强化竞争机制,实现人员与岗位的最佳结合,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定编定岗工作中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人员要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决定。对擅离职守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批准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定编定岗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要严格掌握用人标准,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严格控制职数比例,不徇私情,不封官许愿,不得借机打击报复,不得突击和超职数选配干部,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六、州、地、市级行政机关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定编定岗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关于省级行政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
          (省人事厅 二000年四月四日)

  为了做好省级行政机关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安排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人员分流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人员分流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调整、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和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加强职业和岗位培训,开发人才资源,使分流人员各尽所长,各得其所,更好地发挥作用。分流安排工作要有利于机关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充分发挥机关各类人才的潜能和优势;有利于机构改革的平稳进行;有利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人员分流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即在这次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对分流人员进行市场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知识的正规培训,为走上新岗位做准备;从分流人员中选调定向培训后的人员充实企业;通过人员分流安排,改善机关、企业、基层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实现优化组合,提高整体素质。
  二、人员分流安排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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