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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库区农村外迁移民安置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切实做好三峡库区农村外迁移民安置工作的通知
 (二000年六月五日 川府发〔2000〕27号)


  为了减轻三峡库区移民安置的环境压力,保护长江两岸生态环境,国务院决定,由四川、上海等11个省、市接收安置三峡库区重庆市7万农村外迁移民,其中下达我省9000名外迁移民安置任务,要求在2000年首先搞好150户、600人的安置试点,同时做好面上移民安置规划;2001年全面开始搬迁安置,2003年上半年完成全部安置任务。这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以接收安置好三峡移民的实际行动,支援三峡工程建设。
  一、统一认识,明确任务,不折不扣地把三峡外迁移民安置任务落到实处
  三峡工程是全国人民的工程。三峡库区人民为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政府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识大体、顾大局,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接收安置三峡库区外迁移民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做好接收安置移民工作。
  国务院安排我省接收安置9000名三峡库区外迁农村移民,经研究决定,除三州少数民族地区和攀枝花、广元、乐山市须安置二滩、宝珠寺、铜街子、龚嘴等大型电站库区移民,成都市将接收安置紫坪铺电站库区移民,宜宾市将安置向家坝电站库区移民不作安排外,德阳市作为我省三峡移民安置试点安排600人,其余8400人分别由资阳、眉山、绵阳、内江、泸州、遂宁、南充、达州等8个市、地各安置800人,自贡市安置700人,雅安地区安置500人,广安、巴中两市、地各安置400人。各地务必在2000年6月30日前将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组,并作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规划。进行移民安置试点的德阳市,要加强领导,认真搞好试点,于2000年10月底圆满完成150户、600人的外迁安置试点任务,为面上安置工作摸索总结经验。
  二、搞好移民安置规划,保证移民安置质量
  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外迁移民安置“相对集中到县、乡,插花安置到村、组”的要求,各市、地要选择交通和自然、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2--3个县(市、区)安置,每个县(市、区)又相对集中安置在3--5个乡(镇)。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遵循以土为本、以农为本的原则,保证每个外迁移民方针,遵循以土为本、以农为本的原则,保证每个外迁移民按照当地农村居民现有的同等水平和标准,划给移民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做到就近划地、一次划定、一步到位。耕地要相对集中,便于耕种管理,并有相应配套的水利设施。对外迁移民安置点要严格筛选,一是要有比较充裕的生产安置容量,把土地作为选择移民安置点的先决条件,并把城郊和农村小城镇建设较快,农民进城较多,耕地撂荒和粗放耕种较多的地方作为首选;二是水、电、路和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比较方便,不需增加较多投入就能到户;三是学校、医院等设施比较完善,能方便解决移民子女入学和移民就医;四是安置区的领导班子特别是村、组领导班子较强,民风、民俗较好。各地一定要按照上述要求,择优选择移民安置点,搞好移民安置规划,让三峡库区外迁移民留得住,安得稳,打好致富的基础。安置点一经确定,安置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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