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6月30日,实施日期:2011年6月30日)宣布失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
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0〕2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4月11日
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的意见
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经营方式的重大变革,对于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农村改革与发展第二个飞跃,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我省农业产业化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农业产业化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已为我省农村经济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推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再上新台阶的主要途径,成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其放在与产业调整、利用外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高新产业同等重要位置上来抓。1997年11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农业产业化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目标、任务和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全省范围内的开展。
目前,我省已初步构筑起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的农业产业化体系框架:农产品基地建设达到了一定规模,形成了7大主导产业体系,农业产业化生产载体基础稳固;处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核心地位的农副产品加工龙头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业产业化加工载体初具雏形;农产品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素质逐渐提高,农业产业化流通载体逐步完善;农村经济信息网络建设取得进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外部环境宽松,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各地因地制宜,依托当地资源,选准主导产业和发展模式,走出了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路子。
但是,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农业产业化在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认识不足,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龙头项目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小、散、低、弱问题,辐射带动作用不强;三是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还不够统一,缺乏应有的支持;四是筹资思路不宽,投入力度不大,措施不力,尤其在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方面步子不大;五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需相关的保障性政策不到位,亟待尽早出台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