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产业化。示范县(市)区要以创建和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完善基地建设,建成各具特色的、稳定的、市场占有率高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要依托资源优势,创建和壮大能够带动基地发展并能紧密联结农户的龙头企业,提高对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能力,每个示范县(市)区都应有由省挂牌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要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搞活流通,降低交易成本,确保农产品价值的实现,形成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机制。
三是水利化。示范县(市)区要以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重点,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县(市)区的水利工程要努力提高质量,到“九五”期末,示范县(市)区内大江大河的防洪标准要全部达到国家要求。示范县(市)区要以农业“3655节水灌溉工程”为龙头,在旱作农业和节水农业上有新突破,要经过3至5年的努力,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0%至80%。
四是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市)区要加大抓农业机械化的力度,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的总体水平。到“十五”期末,示范县(市)区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达到平均每亩耕地拥有拖拉机动力0.15千瓦,农业劳动量地40%至70%由农业机械完成。到2010年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达到平均每亩耕地拥有拖拉机动力0.4至0.5千瓦,农业劳动量的70%以上由农业机械完成。目前,一要提高大中型拖拉机和收割机的装备水平,推广大型联合整地机、小麦免耕覆盖播种机等新农机。二要加大引进、研制、开发农业机械力度,提高辽宁产品在全国的占有率,努力实现农机使用省内化。三要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加强县级农机中心站、强化乡级农机重点站、提高村级农机服务队、重点扶持农机专业大户的目标。
五是农村工业化。示范县(市)区要加快农村工业化的步伐,关键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要以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为重点,全面推动乡镇企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在体制创新上,应在政企分开、公司制改组、强化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健全资产管理职能和中介组织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结构调整上,要以发展规模经济和实施名牌战略为重点,促进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发展外向型经济、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产品。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连片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城市工商企业、个体私营大户、机关分流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到小城镇创办企业。经过3至5年的努力,示范县(市)区乡镇企业经济总量达到全县(市)区经济总量的80%以上,实现每个示范县(市)区至少有10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利税超500万元并具有知名品牌的企业,支撑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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