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示范县(市)区经济的发展目标
示范县(市)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加快示范县(市)区经济发展必将进一步加大典型的示范效应,在全省经济格局中起到支撑作用;有利于在全省营造抢前争先、竞相发展的氛围,进而带动全省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强”的原则,依据经济实力强、现实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考核标准,已确定沈阳市于洪区、沈阳市东陵区、瓦房店市、大连市金州区、海城市、东港市、北宁市、大石桥市、灯塔市、开原市、绥中县、大洼县等12个县(市)区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示范县(市)区。目前,这12个示范县(市)区人口、国土面积、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占全省74个县(市)区人口、国土面积、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的25.5%、17.5%、42.25%、28.9%,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现在起到2010年,全省示范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998年基础上力争翻两番,其阶段性具体目标是:第一阶段,到2000年年末,12个示范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45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第二阶段,到2005年年末,12个示范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年均增长8%;第三阶段,到2010年年末,12个示范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12个示范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居全省县(市)区前列,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
三、突出示范县(市)区经济工作的重点
示范县(市)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明确发展思路,抓住工作重点,迅速崛起为74个县(市)区经济发展的样板,对全省经济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示范县(市)区要重点实现“六化”。
一是市场化。示范县(市)区要在全省率先建成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确定主导产业,实施名牌战略和精品工程,发展区域特色农业,构筑农村经济新格局。要面向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优化农业产业、产品结构,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增加收入,形成县域经济比较优势。